序号 | 办公事务 | 办理流程 |
1 | 科研项目申报(自然科学 / 社科分办) | 发布通知→院系汇总报送→自然 / 社科办公室分类初审→限额项目组织校内评审→校内公示→科技处复核上报主管部门 |
2 | 科研工作量审核 | 下发通知→二级单位汇总上报→办公室归集材料→分科室逐项审核→全校公示 |
3 | 科研专项资助、科研成果奖励申报 | 发布通知→二级单位收集上报→自然 / 社科办公室成果核验→办公室汇总→处领导审核→校长办公会审议→发文执行 |
4 | 纵向项目经费管理 | 立项通知下达→负责人填拨款单→业务科室初审 + 处长审批→转交财务;编制经费预算→科室审核→报送财务拨付经费 |
5 | 科研平台、创新团队申报 | 发布通知→院系论证编制申报书→报送对应科室→专家评审→校内公示→上报主管部门 |
6 | 专利、科研成果登记备案 | 发明人提交材料→院系初审→自然 / 社科办公室核验成果→办公室统一建档备案 |
7 | 横向科研课题立项备案 | 校企双方拟定合同→二级单位初审→科技处业务科室审核合同→处领导审批→合同备案归档 |
8 | 学术会议、学术活动审批备案 | 申请人提交活动方案→院系签字初审→办公室登记→分管副处长审批→活动办结后材料归档 |
9 | 项目结题验收(纵向课题) | 负责人整理结题材料→院系初审→对应业务科室形式审查→组织专家验收评审→公示后归档、上报主管部门 |